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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报废资产出校门的管理规定

 

学校保卫处:

有效防止学校国有资产流失,避免学校报废回收的仪器设备、家具、大宗物资、建筑材料等资产违规出校,根据辽宁大学资产管理及校园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现对学校报废的资产出管理出以下要求,请贵单位配合遵照执行:

一、严控出校凭证

所有报废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家具、大宗物资、建筑材料等)离开校园,必须持有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辽宁大学持物出门证》(以下简称《出门证》见附件)。此单据为资产出校的唯一凭证,其他学院处等开具的出校材料均属于无效凭证,一律禁止放行。

二、规范出校凭证查验

查验《出门证》时,门卫值班人员需确保证物相符,对不符合下述要求的,一律禁止放行:

1.基本信息:核对出门证上物品名称、数量清运车辆车牌号等关键信息是否与出校实物一致。

2.凭证有效性:确认出门证为加盖清晰公章的原件,落款日期为放行当天。

3.其他情况:若发现上述情况外的其他可疑情况,需第一时间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联系待情况确认后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放行。

三、做好单据留存

《出门证》门卫联由门卫值班人员妥善留存,作为放行依据和后续备查凭证定期移交保卫处指定科室统一归档。存根联由资产处归档备查

四、明确管理责任

1.全体门卫值班人员是落实本项管理要求的第一责任人提高责任意识,熟练掌握查验流程和要求,认真履职。

2.对于试图伪造凭、强行闯卡或采取其他方式违规运出固定资产的行为,保卫处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依法依规处理。

做好报废资产出校管理是守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的重要防线。请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共同筑牢校园国有资产安全防线

 

附件:《辽宁大学持物出门证》

 

 

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

202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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