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家具类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在2011年4月至2013年12月对我校近3万件、价值2个多亿的仪器设备类资产进行了逐件清查核实工作。通过清查核实工作,真实反映了各单位固定资产总存量、人均占有量、年资产增量和减量。
从2014年6月1日起,国资处将对校内各单位现有家具类资产进行实物清查核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资产专管员登录到国资处管理网页,查询本单位家具类资产存量情况,打印两份账页。
2. 各单位根据家具类账中填列的各项明细,核对本单位每台件资产的信息状态。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资产条码完整。
3. 此次清查的家具类资产包括用学校各项经费购置的资产。
4. 清查的形式:对已登记计入学校资产账的家具,逐项核对每台件资产信息状态,包括资产条形码是否粘贴、存放地点、使用情况、使用人等,以便于进行核对。
5. 资产账目截止日期:2014年4月30日以前在账家具类资产。
6. 国资处清查核实小组工作人员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到各单位进行核实,各单位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安排管理人员做好核实的基础性工作。
7. 对账实相符的资产,各单位主管领导、资产专管员、验收人签字确认。账实不符的资产,应认真做好备忘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已报废或已调拨、捐赠等),说明资产变动原因,并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确认签字后,到国资处办理资产变动手续。
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和资产专管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次资产核实工作,克服一切困难,配合国资处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国资处资产清查办公室电话:62202080
办公地点:崇山校区机关楼128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