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0年度校内各单位购入进口免税设备信息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沈阳海关对我校进口免税设备监管的相关规定,现需要对我校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单位购入的进口免税设备,进行资产信息的统计、汇总。要求有发生购买进口免税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将设备信息按照“辽宁大学减免税进口设备清单”(见附件)内容如实填写完整,并上报至资产处资产科。如未按要求填报,海关将不再批复我校购买进口免税设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上午11时前。
所需上报材料:
1、辽宁大学减免税进口设备清单(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2、清单中上报设备的进口免税证明表
3、清单中上报设备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ndxzcc@163.com,纸质版材料送至资产科(崇山校区机关楼234室)。
联系电话:62202080 联系人:张璐
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
20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