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辽宁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
10月19日下午,学校在崇山校区五洲园一楼会议室召开《辽宁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会议由史保东副校长主持。
会上,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对起草《辽宁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学校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做好我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最后,史保东副校长强调,规范和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是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出台《辽宁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就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权责明晰的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也是落实省委巡视和省审计厅整改要求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希望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充分吸收与会同志的意见,尽快完成《辽宁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校纪委综合监察室、计财处、审计处、后勤工作处、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招标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法律事务办公室、科技园、出版社、涵月宾馆等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