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高等教育学校(普通)校舍情况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学校统一安排,开展教基5374表《高等教育学校(普通)校舍情况表》中被外单位租(借)用情况的填报工作,现需各相关单位填写情况表。
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各相关单位需填写“被外单位租(借)用”指标(已标红)情况,“上学年校舍建筑面积”数据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学年校舍建筑面积”数据截至2021年8月31日;“增加面积”、“减少面积”数据时间段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注:被外单位租(借)用是指学校校舍由于历史或闲置等原因,被外单位租用或借用一年以上的面积。)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填报附件中情况表,于2021年10月26日15点前将情况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上传至资产处邮箱lndxzcc@163.com。
联系人:王凯悦
联系电话:024-62202080
附件:高等教育学校(普通)校舍情况表
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