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中关于出租出借房屋情况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需统计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有被外单位租用或借用一年以上房屋的情况。有以上情况的单位请填写表格的乙列和28列;没有以上情况的单位请在乙列填无。电子版表格需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0月5日下午14:00前发送至资产处邮箱:lndxzcc@163.com。
附件:房屋出租出借情况统计
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