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强化学校资产管理,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各部门如有发生人员调动、离职、退休等情况,请依据《辽宁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填报《人员变更申请表》(详见附表,也可在资产处官网-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对资产管理网络系统中人员信息进行调整。如未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在发生资产损坏、丢失时,由资产的原领用人负责赔偿,请各部门高度重视。
上报方式:请将《人员变更申请表》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资产管理科邮箱lndxzcc@163.com。
联系人:刘婷、王金男、吴丹
联系电话:024-62202080
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
202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