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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3年度辽宁大学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的编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1.上报数据的统计时点均为2023年12月31日。

2.各相关单位对报表指标的统计工作需严格按照《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 

3.财资09出租出借情况表,编报范围:2023年度使用学校房产进行出租出借行为的事项,校内涉及此类事项的单位均需填报,不涉及此类事项的单位需零上报,零上报单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lndxzcc@163.com邮箱,无需上交纸质版扫描件。

二、编报任务分工

填报内容

编报单位

财资01资产负债表、07在建工程表等多报表(见附件2

计划财务处

财资05房屋情况表、07在建工程表等多报表(见附件3

外国语学院(武圣校区)

财资02机构人员情况表(见附件4

人事处

财资05房屋情况表(见附件5

后勤工作处、校区建设办

财资09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见附件6

校内所有单位

财资14文物文化资产情况表(见附件7

历史学院

三、报送要求

上报时间:截至2024年2月6日17:00前报送。

上报内容及方式:各单位将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扫描件发送至lndxzcc@163.com邮箱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62202080

※请相关单位的填报人及时扫码进群,工作群二维码见下图。

 

 

                                                          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

2024年2月3日

 

附件【附件2: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计划财务处填报部分).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辽外院填报部分).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2023年度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表—财资09出租出借情况表(全校涉及出租出借事项的部门填报).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3年度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表—财资02机构人员情况表(人事处填报部分).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2023年度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表—财资05房屋情况表(校区建设办填报部分).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7:2023年度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表—财资14文物文化资产情况表(历史学院填报部分).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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