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的编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1.上报数据的统计时点为2024年12月31日。
2.各相关部门对报表指标的统计工作需严格按照《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制说明》(附件1)要求执行。
3.财资09出租出借情况表(附件6),编报范围:2024年度使用学校房产进行出租出借行为的事项,校内涉及此类事项的部门均需填报,不涉及此类事项的部门需零上报,零上报单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lndxzcc@163.com邮箱,无需上交纸质版扫描件。
二、编报任务分工
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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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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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01资产负债表、07在建工程表等多报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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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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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05房屋情况表、07在建工程表等多报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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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武圣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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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02机构人员情况表(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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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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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05房屋情况表(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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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工作处、校区建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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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09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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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所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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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11对外投资情况表(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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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涉及此情况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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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14文物文化资产情况表(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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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涉及此情况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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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送要求
上报时间:截至2025年1月20日17:00前报送。
上报内容及方式:1.电子版表格;2.纸质版(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扫描件发送至lndxzcc@163.com邮箱。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62202080
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