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资产清查的要求,我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清理工作。经校内各单位清查的结果,有一批待报废资产。经省教育厅正式批准,我校开始处置报废资产。其中有一些技术含量高、原采购价值大的教学设备,需要做报废处置。现向校内外公告,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有求购者请与辽宁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经《辽宁大学报废物资领导小组》和《辽宁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技术鉴定专家组》研究批准,方可处置。
部分报废设备的情况见附件。
来访者请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及有关单位的有效证件。
联系人:薛军、于淑梅
联系电话:62202034 62202080
本公告截止日期2008年5月31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0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