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资产主管领导及资产管理员信息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1、 由于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学校各单位资产主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存在调整和变化的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落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请各单位按学校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和上报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
2、 上报后,各单位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的责任落实及需要资产主管领导或资产管理员的审核、签字等相关工作,均以此次上报名单为准。如有人员变动,请各单位及时重新报送《辽宁大学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
3、 学校每年将对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认真填写有关信息。各单位填报的《辽宁大学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附件一),请于7月15日前,将纸质报表报送到:崇山校区机关楼128房间,蒲河校区时代超市二楼203房间。电子版通过资产专管员群发送给资产科于淑梅、刘春艳、刘婷。
附件:《辽宁大学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