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0年度辽宁大学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辽财资[2021]4号)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的编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1.上报数据的统计时点均为2020年12月31日。
2.各相关单位对报表指标的统计工作需严格按照《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
3.财资07出租出借情况表,编报范围:2020年度使用学校房产进行出租出借行为的事项,校内涉及此类事项的单位均需填报。
二、编报任务分工
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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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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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01资产负债表、07在建工程表等多报表(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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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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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05房屋情况表、07在建工程表等多报表(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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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武圣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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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05房屋情况表(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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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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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09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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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涉及出租出借事项的所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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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14文物文化资产情况表(见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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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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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送要求
上报时间:截至2021年2月5日17:00前报送。
上报内容及方式:各单位将报表电子版发送至lndxzcc@163.com邮箱,对纸质版(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材料的补交工作,资产处会另行安排并通知。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15840589777
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