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1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21年资产配置工作要求,学校2021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一并批复下达,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资产配置预算。现需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2021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具体填报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填报项目任务分解
填报项目(电子版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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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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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使用财政性资金配置资产计划表》
财政性资金:财务项目编号a、c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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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涉及资产新增配置的单位均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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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使用专项资金配置资产计划表》
专项资金:财务项目编号d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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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所负责专项资金对新增配置情况进行汇总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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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使用科研经费配置资产计划表》
科研经费:财务项目编号k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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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单位对教师使用科研经费新增配置资产计划进行汇总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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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车辆购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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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涉及车辆使用、管理的单位均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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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报要求
1)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实事求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执行。对配置新增资产的必要性予以说明(填入备注栏)。
2)资产达到处置年限的,如可以继续使用,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处置和更新。
3)《资产配置计划表》中“资产实有数量”统计时点:截至2020年7月31日。
4)《资产配置计划表》中数据填报,必须按照所列资产分类、名称逐条填写。资产类别区分标准详见《附件1:资产处置及配置要求》。
5)车辆购置计划填报标准详见《附件2:车辆处置及配置要求》。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需同时上报表格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领导签字后扫描上报。请各单位于8月19日17时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lndxzcc@163.com 。
资产配置计划情况填报联系人:刘婷 15840589777
车辆配置计划情况填报联系人:孙先义 13332409877
资产管理与经营监管处
2020.8.14